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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汽车客运行业六项措施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2日我省发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防范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1月23日,晋中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处组织公交科、出租科、法规科以及市属城市公交、出租(网约车)企业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安排城市客运行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六项措施全力做好城市客运行业疫情防范和应对。

一是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做好站场、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落实公交车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要求。

二是迅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应对疫情的敏感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一线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三是要求企业配备监测设备,设置体温监测点、排查点,对发现发热的乘客进行登记,发放宣传册和口罩,指导转诊到辖区医疗机构,并进行登记报告。

四是抓好从业人员的防护。企业、公司如发现所属员工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止运营,及时安排就医,严禁带病上岗。

五是做好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设施设备通风、消毒,尤其做好参与春运管理服务一线人员的科学防护,确保身体健康。

六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2020年1月22日起,各县(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实行疫情日报,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