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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山西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统一部署,我市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治理。

二、全面实施市、县城区和重要集镇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市城区实施过境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优化通行措施,8月底各县(市)城区和重要集镇实施过境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市、县城区和重要集镇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引导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交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专项行动在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市城区由市政府牵头榆次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城区和各县(区、市)重要集镇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级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不断改善交通运输环境质量,促进绿色运输健康发展,为我市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

公安交警监督服务热线:96122

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12369

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