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3号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10月26日,我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安排早,动作迟,工作缺乏主动性、前瞻性,冬病夏治变成了赶末班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及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书的要求,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多数要求在第三季度末或者年底前完成,但从督察结果看,大多数企业治理工作拖至9月份匆忙开展,致使部分治理任务未能按期完成。

二、整改目标

加快补齐工作短板,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及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书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完成情况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实施方案》,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年度目标:1推进大宗物料的清洁运输(任务要求:进出企业的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最大程度采用铁路、管道、或管状式运输机等清洁方式运输;达不到的,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2.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任务要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完善铁路专用线的建设,2019年全市铁路货运量须力争2017年增长20%);3、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任务要求:建立常态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机制,组建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联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4.加快车辆结构升级(任务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全市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5、建立实施机动车检测/维护制度;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目前为止任务完成情况:1、已淘汰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269台(灵石134台、祁县14台、左权县5台、昔阳县56台、寿阳县9台、介休9台、榆次28台、榆社1台、和顺13台))已淘汰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269台(灵石134台、祁县14台、左权县5台、昔阳县56台、寿阳县9台、介休9台、榆次28台、榆社1台、和顺13台))2、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入户检查及路检路查等工作。累计抽检288辆。3、利用现有无人值守系统和非现场执法系统发现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依托交警部门对柴油车闯禁行进行治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源头企业陆续开始复工复产。公示源头企业建立了治超、治污台账,并配备了清洗车辆装置等防止扬尘的措施。8月全市治超、治污次数131次,共出动人员(包含联合执法与部门执法)704人次,检查车量数3906辆,对辖区内明察暗访发现未密闭出场情况共检查128家。4.市城区在册出租汽车1330辆,其中,油气两用车1180,甲醇车150,全部为清洁能源车辆。于2020年开始陆续更新,更新车辆将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5.已完成第二批M站建设工作,共新增6家M站,目前,全市共有31家维修治理站(M站),全市11区县全覆盖,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和闭环管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下发了《晋中市建立和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已下发M站建站文件市运管维修函 〔2019〕 165号,目前已有25家维修治理站(M站)进行了公示,并已完成和维修信息系统对接,已在1月10日正式启用,已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已完成第二批M站验收,并对验收合格新增的6家M站进行了公示。6.已经按照工作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共253台机械:.已经按照方案要求通知各县张贴《公告》,要求各工地、相关企业扫描二维码网络登记。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共253台。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

达到了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8日。

 

 

                                       2020年10月28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