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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8号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 11 月2日,我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18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2016年晋中市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SO2、PM10、PM2.5年均浓度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今年1-5月,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8.68,同比恶化24.9%,约束性指标PM2.5浓度69ug/m3,距考核目标相差15ug/m3,优良天数比例为45%,距考核目标相差27.4%。6项污染物中除CO浓度同比持平外,其余5项全部不降反升,SO2浓度125ug/m3,为全省最高。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PM2.5年均浓度同比2013年下降20%左右的目标,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10%,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改善。

三、完成情况

1.制定了《晋中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引导运输企业在污染较重空气质量较差时期停止运输生产,加强与交警部门协调,确保大宗物料运输车辆严格管控。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加大违反《晋中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市交通局在之前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对鸣谦大街全段路域环境进行整治。截至11月24日我局投入清扫人员175人次,洒水车10辆次、路面清扫车14辆次,全天不间断对路面进行清洁;投入人工1051人次,挖机、农用车、三轮车等各类机具机械282台次,完成边坡整刷52901平方米,路肩修整16435平方米;嵌草砖铺盖硬化4800平方米,清理水沟430米,青砖镶边5500米;清理树坑440个、修整树槽1040个,树干粉刷9380米、树坑铺石子1500个;清理垃圾1480立方米;整修路缘石170米,面包砖2235米;更换面包砖270平方米;扶正树木55棵;清理坍塌小矮墙100平方米;粉刷防撞墙150平方米;砌筑小矮墙280米;修整急流槽19个;修剪树木655棵;弃渣土300立方米。补植苗木:卫矛119000株,油松337棵,卫矛球251棵,金叶榆310棵。

2017年共查处抛洒污染案件44起,清理路面抛洒物2893平方米,收取路产补偿费8.7万余元;查处油料污染路面案件3起,清理路面20平方米,收取路产补偿费1.2千余元。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 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