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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 (“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01号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11月6日,我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晋中市通过不懈努力,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水环境改善目标未完成。由于历史原因,产业结构偏重,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监管不到位,部分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二、整改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认真落实《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全市11个国、省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72.73%,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27.27%;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市城区和介休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各县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70%;27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无极差点位。

2、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智能化、服务化发展,传统产业循环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支撑多元、布局优化、链条高端的现代工业体系;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力度,强化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重视、群众参与的大环保格局,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完成情况

1.2018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推进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常态化工作,一是加强遗漏抛洒道路运输车辆查处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工公路两侧路域环境整治力度。三是强化涉路施工活动扬尘污染管控力度,四是对带泥上路车辆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公路污染,2.参与起草《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3.给各县下发《晋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车辆抛洒行为进行整治,日常工作对扬尘抛洒进行查处。4.2019年全市共查处遗漏抛洒案件207件,遗漏抛洒面积8836.3平方米,收取赔补偿费249669元,处罚金额265900元。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

 

 

2020年11月9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