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 (“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18号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11月 6日,我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18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晋中市还需在加强环境管理上下功夫,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完成情况
1.2018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推进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常态化工作,一是加强遗漏抛洒道路运输车辆查处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工公路两侧路域环境整治力度。三是强化涉路施工活动扬尘污染管控力度,四是对带泥上路车辆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公路污染;2.参与起草《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3.给各县下发《晋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车辆抛洒行为进行整治,日常工作对扬尘抛洒进行查处;4.2019年全市共查处遗漏抛洒案件207件,遗漏抛洒面积8836.3平方米,收取赔补偿费249669元,处罚金额265900元。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
2020年11月9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