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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09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09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式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大气结构性污染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山西省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但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大气污染结构性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20年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20名中,山西省占5个。

二、整改措施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将清洁运输纳入煤炭(焦炭)、钢铁、电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矿区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查内容。充分发挥已建铁路专用线作用,优化铁路运力配置,提升铁路运输专线利用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在完成铁路专用线建设前,涉及公路运输的车辆2021年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42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43号)文件,成立了由郝向明副市长为组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生态环境、财政、商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晋中市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监督指导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了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多次以会议、调研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市)加快工作落实,保证了淘汰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认真安排部署。市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市淘汰办发〔2021〕1号)和《关于下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的函》(市淘汰办函[2021]1号),下达了各县(区、市)淘汰分解任务。市定任务高于省定任务,其目的就是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有效地消化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存量,确保圆满完成淘汰目标任务。
   (三)部门联动,积极履职尽责。在7月26日省督导会议召开之后,郝向明副市长立即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提出了“确保在8月10日之前完成淘汰任务,在8月底之前全面实现淘汰工作‘清零销号’”的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单位,立即与各县(区、市)政府主要领导电话联系,就县(区、市)任务完成情况及落实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沟通,提出了加快推进落实淘汰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结合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廊带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报请市政府设定了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科技管控措施,严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驶入。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晋中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0]43号)文件确定的部门职责,组织精干力量专门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导,推进任务落实。参照省政府开展督导检查的工作模式,经提请市政府同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成立了4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市)开展督导工作,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确保按期、按量完成淘汰任务。
   (五)落实补贴,确保资金到位。我们积极报请市财政局尽快统筹下拨中央车购税资金,研究出台有效激励补贴政策,落实奖补资金。按照先淘汰、先补贴的原则,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式联合确认,由牵头单位交通运输部门对接财政部门核拨补贴资金,极大地调动运输户淘汰的积极性。目前,我市的补贴资金已经足额下达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六)做好服务,正面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宣传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注重舆论监测,研判稳定风险,目前,在各县(区、市)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推进下,车主、运输户基本对淘汰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未出现较大的行业稳定风险。
    截至目前,全市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4764辆(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数据),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3234辆的147.31%。
    2、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情况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支持全市网络货运平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函[2021]3号)要求,我局将网络货运平台建设作为交通运输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高度重视,积极培育,制定下发了《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晋中市支持全市网络货运平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市交运输发[2021]11号),开展了平台经济专项督导调研工作,全力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展网络货运平台企业21家(含分支机构4家),分别是:榆次1家、太谷1家、祁县2家、平遥2家、介休5家、灵石5家、寿阳1家、昔阳1家、和顺1家、左权1家、榆社1家。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注册车辆达94.58万辆(其中长期活跃车辆达31.48万辆),注册司机43余万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21日至2022年630日)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人:杨志刚

固定电话:3366557

电子邮箱:jtjzgb707@163.com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