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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创新监管方式 落实机动车尾气治理企业主体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23日,晋中市交通运输局与市环保局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组织,联合执法队员对晋中市安汇运输有限公司15辆重型货车尾气进行抽检,发现该公司晋KA5947、晋KBM718两辆柴油车尾气排放均不达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根据环保局移送的检测报告,当即对晋中市安汇运输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依据《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对该公司罚款壹仟元,并记录在信用交通征信系统。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破解当前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治理难题,依法创新监管方式。除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予以处罚,环保部门对在用重型柴油车未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违法行为处罚外,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还依法对经营者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从而形成了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驾驶员、车辆、经营者全方位的闭环式综合治理措施。强化源头企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国治理机动车尾气从企业源头治理上探索了一条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