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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再解放 改革再深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

3月11日下午,晋中市交通运输局为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破除僵化保守,着力解决改革深化、细化问题,组织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局26个负责人,召开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兴龙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荣建光、副队长王绍辉、案件管理科科长王亮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副队长牛晓生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全市十个县市交通局分管领导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就各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情况及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做了汇报。听取了汇报之后,荣建光队长认为,平遥、太谷、祁县、寿阳、和顺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都以县编办制定了“三定方案”,整合了执法职责,将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及地方海事行政等7项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整合组建了执法队伍。如寿阳县将原交通路政大队和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整合,锁定了32人的编制底数,组建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各县市按照执法职能卓有成效地整治了“两客一危”、城市客运、路政管理、巡游出租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太谷县仅2月份就办理处罚案件18件,处罚9.24万元。荣建光指出,一是以县市制定的“三定方案”之后,要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备案。二是厘清县级综合执法队与运管、客运、质监、海事等机构的权责边界、细化管理权限和责任。行政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由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而日常业务性工作事中事后的监管仍由  原单位承担。三是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统一组织编制县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标准清单。像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执法队和运管部门职责是清晰的,“三定”方案实施之后,执法队必须和运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安全。四是以创新的思维建设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广“互联网+管理”等方式,促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实现执法资源信息共享。

市交通运输局杨兴龙副局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今天的会议是市县两级相互交流,共同探讨的会议。听了各县市的汇报,听了市执法队荣队、王队、王亮科长政策法规的释疑解惑,感到这次会议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看,有的改革进度快,有声有色很到位,有的从改革理念上、做法上仍有很大差距。下一步的工作,一是站位要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站在能不能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高度去认识。而且这项改革是各级政府牵头,部门要配合各级政府完成   这项政治任务。二是措施要实。我们有中央、省、市的尚方宝剑,要积极与县级政府沟通,争取编制足额到位,锁定编制底数确保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和力量配备优化。三是执法要全。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不能局限现有的类别,应进一步明确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从道路运政的客、货、维、驾、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等方面,全方位开展行政执法,取得行政执法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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