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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安全发〔2021〕4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交通运输系统“十四五”规划的开局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丰富内涵,坚决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

(二)从严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晋中市贯彻落实“三管三必管”十条措施的通知》,把安全生产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作用,将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结合行业机构改革新形势,自上而下逐级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边界,逐岗量化履责工作规范,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和履职规范,构建权责明晰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将监管人员和监管检查目标对象通过一张图、一张表一一对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重点掌握和了解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突出难点,制定并实施针对性解决方案。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各环节、责任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抓住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尽职履职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严肃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跟踪督办和目标考核,推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安全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激励担当作为,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督促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防控体系

 (五)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标准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制机制,组织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构建风险辨识、风险分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全过程管理体系。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辅导、上门指导、现场观摩、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题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全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典型事故及重大险情深度分析。改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逐步推进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交通、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全口径统计分析,并实行季度通报。加强典型事故及重大险情原因分析,充分汲取教训,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和改进建议,持续完善安全监管和管理方式及措施,以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化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治理

(七)开展交通运输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按照省市政府、交通运输厅、市局年度工作安排和三年行动方案,将2021年作为三年整治“集中攻坚年”,各县(区、市)、局属相关单位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聚焦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堵点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科技、信用等多种手段,推动破解本地区、本领域长期制约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做到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系统治理、“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八)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严格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促进安全规范运行,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提升,引导农民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两客一危”、普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聚焦“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省厅《关于全面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研究加强重型普货汽车安全监管的制度措施,提升普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九)推进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灾害公路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紧盯长大桥隧和长陡下坡路段运行监测,继续推进隧道提质升级、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和连续长陡下坡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团雾多发路段治理,继续推进雾区引导防撞系统安装。

(十)加大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两湖十库一线”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查渡船超航线、超载超员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巩固水上涉客船舶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检验质量管理,提升船舶检验管理水平和检验能力。切实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推进全市营运渡口、码头视频监控及渡船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应用。

(十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扎实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全面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强隧道施工作业隐患治理,开展高处和高边坡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临时用电作业监管。做好恶劣气象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大风、暴雨、冰雪、泥石流等可能对施工作业现场、驻地造成危害。

(十二)加强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公交、出租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网约车发展,强化对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心理咨询和课程培训,随时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严防司乘冲突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城市公交运营安全。

(十三)加强铁路沿线安全整治。认真贯彻《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履行全市地方铁路运营安全监管职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相关工作,加快建立完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十四)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深刻汲取太原台骀山“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督促汽车客运站、水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线,清理通道障碍,严格规范执行。

四、强化治本攻坚,推进依法治理

(十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各地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验馆和实训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等宣教活动,提升全社会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六)深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构建和完善以线上教育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模式,大力开展从业人员经常化教育培训。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检查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交通运输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推动规模以上企业配备安全总监,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关键作用。重视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知识更新,每年培训不少于2周。

    (十七)大力实施科技强安工程。强化营运车船动态监控和主动预警,推广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不断提高安全性能。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平台、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引导和督促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推广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过隧道跟踪识别和自动警示系统。推动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逐步实现自动化、无人化和在线监测监控,强化重点公路桥梁隧道防灾减灾智能化监测,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广应用“BIM+”、“智慧建设管理”等信息化手段。推动运营电子围栏技术,强化营运车辆异地监管。

(十八)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健全完善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建立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加强相关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制定《2021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采取驻点督导、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地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企业违法综合成本。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顶格处罚。

、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十九)强化应急准备。健全交通运输系统“1+N”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配套应急操作手册。加强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实现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强化预案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实战性,主动加强巨灾情景的模拟和应对,打好防范化解和妥善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以及极端事件的思想基础和能力基础。建立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中心(点),努力形成省厅集中储备、部门(企业)专业储备和市场化储备相互支援、互为补充的储备格局。建立完善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和行业协会救援力量。

(二十)做好应急处突。优化完善与气象、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协调效率。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强化形势研判,提前安排部署,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六、履行防控责任,守牢交通阵地

    (二十一)毫不防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疫情,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继续做好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疫情防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乘客的入境、测温、筛查检测、分流等工作,严格落实点对点转运措施,确保从舱门到隔离点全流程严密“闭环管理”。要重点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对作业人员及司机、装卸工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切实强化冷链集装箱运输管理,全力做好冷链货物运输车辆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6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