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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安全发〔202117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国家、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汛期人员安全、公路安全通畅、交通运输保障有力,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今年防汛工作形势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全市交通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准备,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门防汛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和交通抢险队伍,做到责任、指挥、人员、物资、措施“五到位”,为全市防汛工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晋中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抗灾工作,实施高度统一指挥,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科。

 长:赵俊生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福生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兴龙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胡开明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郝振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志向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员:   荣建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素成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李兆玉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侯国义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法制行政审批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王晓飞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王德奎  晋中市交通运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农村公路防洪抢险、应急抢险工作,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水毁、积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突发事件的情况,根据情况向省交通厅和市政府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根据事故类型及损害程度,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三、防汛任务

着眼全市防汛工作大局,保障全市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畅通,优先运送抗洪抢险的人员、物资、设备,为防汛专用车辆行驶提供必要条件;立足本系统设施和设备、人员的安全,重点做好职工住所、办公场所以及设施、设备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救灾工作;保护好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抗洪抢险物资、人员、车辆的组织和通行。

四、工作内容

 (一)道路运输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二是汛期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塌方、易发洪水路段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技术状况及在特殊路段运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汽车站、旅客集散地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防止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四是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危险品运输重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控制;五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从业人员的防汛安全教育工作。

(二)水上交通方面

一是对水运企业、航道、渡口码头、船舶和浮动设施、船员的技术状况以及水上交通基础设施、作业环境、防控手段、应急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二是重点对已运营的渡口码头等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及正在建设的渡口码头施工工地进行防范,防止滑坡、垮塌、泥石流、洪水造成的危害;三是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时进行应急演练。

(三)农村公路养护运营方面

一是全面防范农村公路沿线的危桥、危涵和可能滑坡地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沿线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以及地质复杂路段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灾害频发路段增设和完善农村公路安保措施的情况,要严厉查处公路建设中弃喳堵塞河道的违法行为,责令建设单位汛前完成清障;二是汛期农村公路、桥梁、隧道的养护施工管理工作,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及沿线边沟、排水设施的完善、规范工作;三是汛期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可能出现滑坡、坍塌的路段以及涉险桥梁、隧道抢险工作预案的制定、抢险队伍的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

(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重点查看以桥梁、隧道、高填深挖、高空作业等高危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加强重点部位的现场安全监管;二是查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尤其是施工单位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内项目的办公区域、生产设施、民工驻地、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工棚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环境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临灾避险、防灾减灾预案完善情况。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门防汛工作责任制,组建交通应急抢险机构和队伍,备足备齐应急物资、车辆并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务必做到责任、指挥、人员、物资、措施“五到位”。要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组织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加强应急机制磨合,检验应急预案合理性、科学性,验查应急资源储备是否科学充分,从而提升应急队伍救援能力。应急救援队伍要提前做好汛期各项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险情,能够做到及时妥善处置,科学应对,切实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五、工作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的原则,实行市、县两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一)属地管理原则

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域的防洪防灾工作。在落实专业养护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参与防灾抗灾。

(二)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三)协同配合原则

市、县各级交通运输行业要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形成交通运输业的防洪抢险保畅联动机制。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的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洪抢险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按通知制定防汛方案和保障措施。

(二)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在全系统内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防洪抗灾的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班制度。各单位防汛组织机构成员要保持24时通讯畅通,要加强值班值检查通报制度,严格追究漏岗、脱岗领导责任,对发生的水毁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组织抢险队伍坚守抢险一线,直至排除险情。

(四)要加强气象水文信息预警机制。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防汛组织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公路交通气象、水文等信息,实行信息逐级上报制度,为科学启动交通防汛工作预警机制提供依据。一旦发生水灾后,不得漏报、瞒报、谎报、迟报,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由局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五)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所属公务车辆要做好备勤工作。在认真总结历年防汛抢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防汛工作实际,对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力求做到详细、具体、准确、科学,特别是要对防汛预警措施、物资储备、抢险队伍、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要组建抢险队伍,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要加强防汛知识培训,确保抢险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

(六)市局督导检查对各县(区、市)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存在玩忽职守的单位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七)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将防汛工作方案于72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市局安全科。

 

人:路  

联系电话:3368851

电子邮箱:jzjtjaqk@126.com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714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7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