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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强化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 应急处置机制举措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安全发〔2021〕22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牢固树立和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宗旨意识,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防汛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工程安全、运输有序,进一步健全强化防汛应急处置机制,特提出以下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交通系统防汛工作的领导,按照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成立防汛处置工作领导组,制定出台防汛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市交安全发〔2020〕11号)和《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安全发〔2020〕17号)工作任务,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及时掌握雨情、风情、水情和险情,认真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遇恶劣天气要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结合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及时调整运行安排,减少途中滞留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应急保障到位”的防汛抢险工作要求,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灾害天气的各项准备,确保汛期交通安全,全力维护和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线路安全畅通。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在建工程、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可能存在被冲毁冲刷危险的公路、桥梁、涵洞、路基、高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对排查出的隐患点位进行技术分析,分类梳理、统一建档,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按照《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安全发〔2021〕17号)的要求,开展对各县(区、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各企业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每个风险隐患有人查、每个具体部位有人盯、每个工作环节有人抓,切实做到预警响应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转移避险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强化应急响应    

要强化与气象、交警等部门的横向联系,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地质灾害点的预测预警、公路通阻情况,遇有较大汛情致公路交通中断时,立即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通告,要闻令而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险工险段盯防,紧急情况下,要果断采取停工停业等措施,特别是对人流密集场所、隧道、地下空间等,该停就停、该封就封。对易坍塌、易滑坡、高边坡施工路段、地质灾害高风险路段、山洪灾害危险区、易涝区等,要细化转移避险措施,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全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对防范工作,努力发挥交通运输行业“最短时间反应、最高效率运作、最快速度抢通”的攻坚作用,第一时间恢复公路通行,保障车辆、行人的交通运输的出行安全。

四、强化预案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抓好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抢险救援力量整合和调配,做好物资装备储备等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汛情险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目标任务,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汛救灾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名人员、每一个网格单元,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把各项防汛救灾措施落细落实。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强化对重要路段、桥梁、涵洞和道路基础设施的巡查巡防,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严防小隐患引发大问题。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或责任不落实引发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31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8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