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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规划发〔2021〕10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有效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交通强国建设,建成布局合理、通村畅乡、安全便捷、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网络畅、出行畅、物流畅,路况优、治理优、环境优、融合优,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好先行,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全面落实五年过渡期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优化体制机制,做好工作组织体系衔接。调整优化原交通扶贫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保障工作力量。调整优化现有专项工作机构设置和具体职能,推动交通扶贫工作力量和组织保障顺利从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突出规划引领,做好规划计划体系衔接。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编制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将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年度行动计划,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三)完善资金政策,做好投资融资体系衔接。按照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在十四五规划及投资政策中统筹考虑脱贫县及其他实际,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整体推进县予以倾斜支持。综合考虑建设、养护、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等因素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发展。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推动落实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督促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制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做好统计分析监测体系衔接。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整体推进县等交通运输指标的统计监测与跟踪评估总结好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效和经验。配合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涉及交通运输的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全方位推进农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路网畅通工程

1.推动农村路网提档升级。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整体推进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综合运输体系。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加强农村水路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和老旧县乡公路改造,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客货运设施。

2.推动交通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成果,加强管理养护,对灾毁水毁路段及时修复。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建设。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助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增加劳务收入,让农民在参与中直接收益。

(二)实施运输服务提质工程

3.提高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改善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优化服务供给,推动集约化发展,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加快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运行监测,防止农村客运“通返不通”。引导各地有序推进城乡公交线路向城区周边重点镇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或者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农村客运站点,拓展站点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功能。推动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构建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

4.提高物流综合服务水平。统筹利用交通、邮政、快递、农业、商贸等资源,全面推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网点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强化乡镇运输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交邮融合、电商物流、客货同网、货运班线等多种形式农村物流发展,畅通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消费品下乡的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各类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和共享资源,提升物流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因地制宜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模式。

(三)实施安全保障提升工程

5.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监管。开展安全“消危”行动,在基本消除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提高农村公路主动安全性。实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加强农村客、货营运车辆技术维护与安全监管。加大抢险设备和物资投入,及时做好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和防治工作,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6.加强农村路域环境整治。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继续推进路宅分家、路田分家,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营造美丽安全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四)实施管理养护升级工程

7.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全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扎实开展改革试点创建,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健全以路段为基础的农村公路统计管理机制,建立以路况、养护资金投入、机构能力建设等为主的农村公路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群众参与体系。

8.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1〕5号),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创新多种养护模式,积极探索对不同行政等级公路组成的农村公路骨干路网实行集中统一养护和周期性养护。

(五)实施“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工程

9.推进交通运输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加强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推动串联乡村主要旅游景区景点、主要产业和资源节点、中小城镇和特色村庄等公路,改善乡村旅游景点景区、特色小镇、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完善重点旅游景区交通集散体系,推进通用航空与旅游融合发展。以农村公路为依托,探索支持路衍经济发展的路径。

10.科技创新赋能农村交通运输发展。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交通运输中的应用,逐步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数据共建共享共管。促进交通、旅游等各类信息开放共享、融合发展。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创新智慧物流运营模式。

(六)实施绿色文明交通发展工程

11.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理念贯穿到农村交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最大限度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宜的农村交通,推进绿色公路发展。对于环境脆弱、人口流失严重的拟搬迁村庄,统筹生态保护和易地搬迁安置规划等要求,限制新改建交通项目,拓展乡村生态空间。

12.加强农村人文交通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满足老龄化社会交通需求,提高特殊人群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注重交通运输与乡村历史文化的结合,开展交通文化内涵研究和传播。加强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宣传,强化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法治素养及社会责任等,推动形成文明乡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把实现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中央车购税资金、省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资金对农村公路的补助政策。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土地政策的衔接,推动简化农村公路用地、环评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使用与激励机制建设,改善人员保障的基础条件和软硬件环境。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生态环保的理念,加强农村公路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三)注重考核评价。积极推动落实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在农村交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将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纳入市对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动态监督检查,完善政策制度,强化督导考评,加强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四)强化示范引领。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加大先进人物培树力度,引导广大交通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而奋斗。深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以及“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开展“最美农村路”评选,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农村交通运输发展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8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9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