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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农村客运候车亭(牌)督查 情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运输发〔202121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乡村振兴、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等安排部署,切实方便农村居民出行、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村客运候车亭(招呼站牌)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工作,我局成立三个督查工作组对全市11个县的农村客运候车亭(牌)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晋中市交通运输局《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农村客运候车亭(牌)建设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市交运输函〔2021〕3号)文件精神,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辖区11个县(区、市)候车亭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关于印发晋中市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养护管理意见的通知》(市交运输发〔2021〕16号)文件要求,做好候车亭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特别是寿阳县、灵石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了专门的养护管理资金,用于候车亭日常维护和清洁;昔阳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了《候车亭维护保养管理办法》;和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运营企业签订了维护清洁协议,有效保障了农村客运候车亭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县(区、市)候车亭普遍存在清洁不及时的问题;

(二)部分县(区、市)存在个别损坏和公路改造移除的未能及时修复的问题(抽查发现:市城区损坏1个、移除1个,太谷区损坏1个,祁县损坏2个,昔阳县损坏1个,左权县损坏2个,平遥县损坏1个);

(三)除寿阳县、灵石县、昔阳县和和顺县外,其余县(区、市)都没有建立长效养护机制,没有专门的维护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农村客运候车亭(牌)的建档、归档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设计、立项、建设验收、等级评定、经费补助、维护记录等有关资料,做到一站一档,一亭(牌)一档。

       (二)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农村客运候车亭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农村客运候车亭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公交候车亭设施投诉案件的处置并及时反馈。客运线路经营业户或其他委托养护管理的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农村客运候车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保洁、清理,如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等其它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排除障碍。

      (三)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维护保养经费,与客运经营者签订《候车亭、站台牌管理协议》管好用好候车亭,方便农村百姓出行

      (四)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6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