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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开展秋冬季治理 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运输发〔202137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治超办《开展秋冬季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方案》(市治超办字202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从9月25日开展秋冬季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精神,以2021年省、市治超工作要点为指引,切实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一步夯实治超工作基础,巩固治超成果。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治理,确保我市所有源头企业和货运企业无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矿、场),彻底消除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使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根治。

三、治理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超限超载,特别是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改(拼)装车辆以及加装车厢马槽上路行驶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车辆绕道、闯卡,逃避检测行为。

(三)严厉打击货运源头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2月15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针对这次专项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

对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非法改(拼)装车辆、源头企业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深化为民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加强货运司机的教育引导,确保治超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1年12月11日至15日)

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强化工作措施,并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15日之前报送市局治超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围绕治理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所辖超限检测站点的管理,督促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卸载;对政府公示的源头企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源头企业落实源头治超责任;继续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固定站点+流动稽查1+1工作模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车辆和绕道、闯卡、逃避检测及聚集堵路等行为进行打击。

(三)严格信息报送,深入总结成果。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全市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积极建立治超工作日志,每月15、30日将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治超办。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4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9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