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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四上”企业 和投资项目入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运输发〔202139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统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及时入统、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客观反映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经济发展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人负责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明确分管领导、科室及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10月1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报至市局邮箱jzygjhyk@163.com,联系电话:0354-3366237。

    二、定期报送信息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在每月底前定期报送辖区“四上”企业培育和投资项目情况,并以报表形式提供达标未入统情况(入统标准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单位和投资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新开业企业和本年新的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注册日期、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情况(主营收入、计划总投资)。当月无相关“四上”企业培育和投资项目情况也要零报告。

    三、及时督促入统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及时督促达标未入统的企业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按时向所在地县级统计局提交入统审批资料,由县级统计局按审批规定和流程完成入统申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3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10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