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农村客运候车亭(牌)建设管理 督查工作的通知
市交运输函〔2021〕3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使用、维护工作,市局将对农村客运候车亭(牌)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4月底前完成督导检查,各组时间自行安排。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
三、督查内容
农村客运候车亭(牌)台账建立情况和日常养护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查阅农村客运候车亭(牌)规划建设明细、日常保洁、维护管理、监督机制。
(二)实地督查
采取抽查的方式,重点对边远乡村开展暗访检查,实地查看农村候车亭(牌)运营情况。
(三)形成督查报告
实地督查结束后,督查组汇总情况,形成农村候车亭(牌)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督查报告报局运输科。
五、分组及责任分工
第一督查组
组 长:侯国义
成 员:孙晓峰、王瑞兵
督查范围:寿阳县、昔阳县、左权县、和顺县
第二督查组
组 长:于欣
成 员:张全玉、张民
督查范围:平遥县、灵石县、介休市
第三督查组
组 长:郭渊杰
成 员:李鹏、武丽慧
督查范围:榆次区、太谷县、祁县、榆社县
六、督查要求
(一)全面梳理备查材料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要提前组织对辖区内农村候车亭(牌)建设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摸底,建立台账。
(二)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1.督查方式。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查现场、看资料、走访群众和旅客,重点针对边远乡村,查看农村候车亭的数量及质量。
2.督查情况。督查要有记录,注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等。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反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3.督查效果。为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督查组与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衔接工作,确保督查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农村候车亭(牌)规划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4.廉政安全督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要轻车简从,从严廉政纪律,督查工作中注意出行安全。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