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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十六批)立即进行排查整改 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运输函〔20214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晋中市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十六批)整改督办通知》要求,涉及交通运输系统的问题为M站(经审核批准专门维修尾气检验不达标车辆的汽车修理厂)工作形同虚设”,为认真做好督办问题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立即组建专项检查组,安排部署开展排查工作,明确检查组带队领导、检查人员。

二、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检查组务于4月24日对辖区内M站维修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检查组和M站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对发现问题的M站建立问题台账,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M站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达标;2、M站维修治理档案资料是否存在问题;3、M站维修治理情况及上传信息资料是否真实;4、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修的情况;5、是否存在维修治理信息造假情况等。

四、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专项督导组于4月24日分赴各县(区、市)进行督导,具体分组为:

第一组(榆次区、介休市)

 长:李素成

 员:刘睿、陈思遥

第二组(祁县、平遥县、灵石县)

 长:张金龙

 员:王跃文

第三组(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

 长:杨志刚

 员:邢彦飞

第四组(榆社县、左权县、太谷区)

 长:赵文刚

 员:刘肖毅

五、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拿出处理意见,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告市局

六、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对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形成报告加盖公章(扫描件)于4月24日18时前报市局。电子邮箱:jzswxk@163.com,联系电话:0354-3366505。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