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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运输发〔2021〕15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2020〕6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山西省交通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1〕47号) 要求,方便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改革要求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认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高度出发,落实改革要求,推动实现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避免培训内容交叉重复,切实减轻学员负担。

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一)根据《通知》要求,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流程由原来的7项减少为3项,具体如下:

1.申请人到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报名,培训机构受理、审核资格;

2.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考核计划,报所在地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后,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开学申请;

3.培训机构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打印《结业证书》,向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申领《从业资格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核资料,制证核发。

(二)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需提供以下材料:档案材料目录、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申请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驾驶培训和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培训两个结业证书)、外地户籍人员需要居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为每月一期,每期学员不超过120人。每个学员理论、实操每天学习不得超过4学时。

(四)2021年3月1日以前取得A2、B2驾驶证的学员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需提供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培训结业证书;2021年3月1号以后取得A2、B2驾驶证的学员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需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培训结业证书。

三、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平稳推进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强改革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改革发展环境,做好考试、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衔接,稳妥推进。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4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