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交公路函〔2023〕16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省交路网发〔2023〕295号)下发你单位,请在“四好农村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养护及运营中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管养、变更、监督管理等工作,以确保农村公路标志标线齐全、规范,全面提升公路服务水平,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9日
关于印发《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交路网发〔2023〕2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