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5件 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交运输发〔2023〕18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局属相关单位(科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确保高质量完成更贴近民生实事。
附件:1.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工作方案
2.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
成工作方案
3.2023年持续推进晋中市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提
质增效工作方案
4.2023年实现晋中市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
证直接申领工作方案
5.2023年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
交通出行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省厅适老化文件要求,为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无障碍出行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等领域适老化服务提升、车辆更新、设施改造,进一步巩固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一)便利老年人打车。持续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水平,加大95128电话推广应用,扩大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方便老年群众打车出行。
(二)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各县(区、市)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优待,有条件的地方可覆盖全体老年人;要通过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配备“老幼病残孕”专座、防滑扶手、应急药箱等设施设备,车内滚动播报宣传倡议等方式,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守护老年乘客温馨出行。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各县(区、市)今年新增敬老公交线路不少于1条。
(三)推广使用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市)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优先选择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各县(区、市)新增或更新公交车中符合要求车型占比力争不低于50%。
(四)推动城市客运无障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各县(区、市)要对公共汽电车站台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推动完善坡道、盲道、盲文站牌、候车座椅、语音报站服务、电子站牌等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候车提供便利,各县(区、市)无障碍公交站台占比提升不低于10个百分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为公交车加装轮椅翻板。
三、进度安排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对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报市局。各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提出量化目标、细化进度安排,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各县(区、市)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请于6月10日前报市局。
6月底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广泛动员本辖区城市持续提升适老化城市交通出行服务,统筹推进敬老爱老服务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打造、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推广、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适老化改造等。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持续推广95128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电召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确保当地电召服务运行良好、订单有效闭环;要指导在本地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开通完善“一键叫车”功能,有效提高约车响应效率。
8月底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各自确定的量化目标,完成敬老爱老服务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城市客运无障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目标任务,并总结评估本辖区适老化城市交通出行工作经验和成效,将总结材料报市局。
10月底前,市局将对适老化城市交通出行相关工作进展及推广情况等开展调研督导,各县(区、市)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打分依据。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总结本地95128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提升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一键叫车”服务覆盖拓展、功能完善等相关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市局。
2023全年,各县(区、市)要持续抓好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新增及更新工作,市局将结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进行评比。
四、相关要求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工作已列入省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和全省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需要重点推动,限期完成。请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在充分总结前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聚焦老年人在城市交通出行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迫切需求,加强统筹协调,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领域围绕服务提升、车辆更新、设施改造等方面,进一步提质扩面,持续巩固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成效。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公交站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根据《山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设备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财政补贴、慈善募捐等措施,推进已建成设施设备的无障碍改造”“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要求,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现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的工作动态,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APP等宣传渠道积极营造助老护老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老年人公交出行的满意度、获得感。自2023年6月5日起,各县(区、市)每周三前要向市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格式见附件2),并于8月1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城市客运部联系人:武丽慧 0354-2081266
邮 箱:jzkycgls@163.com
附件:1. 县(区、市)2023年度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
服务工作计划表
2. 县(区、市) 月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
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1
县(区、市)2023年度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工作计划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 市区 | 县(市、区) | |||
现状 | 目标值 | 现状 | 目标值 | ||
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 |
|
|
|
| |
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数量 |
|
|
|
| |
公共汽电车站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
|
|
|
|
附件2
县(区、市) 月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 便利老年人打车 | 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 | 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 | 公共汽电车站台适老化改造 | 城市轨道交通“爱心预约”服务 |
工作进展情况 |
|
|
|
|
|
宣传推广情况 |
|
|
|
|
|
困难和问题 |
|
|
|
|
|
下一步工作计划 |
|
|
|
|
|
附件2
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
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着力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推动在我市运营服务的主要网约车和在我市注册的网络货运平台公司加强与从业人员代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推动在我市运营服务的主要网约车和在我市注册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降低平台过高的抽成比例或者会员费上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进度安排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
1.安排部署。2023年6月10日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在本辖区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部署推进落实工作,全面掌握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成情况,重点督促订单量较大、在本地注册成立的网约车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比例上限。
2.推进实施。2023年6月20日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在本辖区运营服务的各网约车平台公司与从业人员代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主动向社会公告降低本企业过高抽成比例上限的工作安排。
3.调研督导。2023年7月底前,市局组织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开展情况和在全市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持续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推动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确保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4.报送总结。2023年6月至8月期间,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每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9月12日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总结评估本地推进降低过高抽成比例、保障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效,并书面报送至市局。
(二)道路货运网络平台公司
2023年6月10日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辖区内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及责任人。组织在本辖区注册的网络货运平台法人公司,与货车司机、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保障货车司机合理收入;主动向社会公告本企业降低过高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的承诺。
2023年7月底前,市局组织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推进本辖区运营服务的网络货运平台公司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各县(区、市)要按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公司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2023年10月底前,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网络货运平台公司总结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效。市局对各县组织落实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宣传推广各县及企业推进降低过高抽成、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
四、联系方式
城市客运部:郭万选 0354-2083301(网约车)
电子邮箱:79242652@qq.com
货运维修部:李坤凤 0354-3366237(网络货运平台)
电子邮箱:jzygjhyk@163.com
附件3
2023年持续推进晋中市道路运输便民
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480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体恒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3〕149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提高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山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服务体系,提升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应用服务能力,优化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为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拓展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场景,促进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应用范围更广、服务内容更佳、服务品质更优,不断增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经营者获得感,为我市道路运输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赋能增效。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山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管理系统Web端及移动端(运证通APP)“运行服务”模块,优化电子证照应用服务能力,持续做好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审核与数据质量控制,确保相关数据及时、规范归集到位,提升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优化丰富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事项,为广大驾驶员提供诚信考核等级、计分情况查询等服务;持续提升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结率和办理成功率,全市累计网上业务办理量达2万件以上,服务好评率保持96%以上;推进全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总量累计生成20万张以上,拓展电子证照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提高电子证照申领、持证、亮证、查询、跨省查验等服务便捷度。
三、进度安排
(一)加大电子证照宣传力度,提高证照申领率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电子证照的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等特点,提高公众对电子证照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推广电子证照的应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使用电子证照,提升电子证照的应用率。积极沟通省级部门不断完善我省线上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及移动端(运证通APP)客服体系,积极解决企业在生成电子证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接审批部门在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窗口人员“帮办”“代办”方式,协助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同时申领电子证照,快速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按照全省对电子证照申领使用的安排部署,适时分步停发纸质证照。
(二)利用“运行服务”模块,优化服务质量
充分利用山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Web端及移动端(运证通APP)中增加“运行服务”模块,针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各项业务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统计,及时向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分发管理账号,动态掌握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证照制证率、激活率等方面的数据分析与监测功能。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大电子证照宣传推广提高电子证照申领和办理便捷度,鼓励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申领电子证照。
(三)拓展“跨省通办”内容,提升办事体验
2023年11月底前,配合省级部门积极拓展电子证照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探索在运输服务、货运物流、信用评价等方面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应用价值,提升运输数字化服务能力。持续做好“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政策、办理渠道等业务宣传推广,不断扩大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的应用覆盖面和知晓度。
2023年12月底前,各县(区、市)要总结“跨省通办”、电子证照等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的积极做法和工作成效,并上报市局。
(四)探索电子证照使用场景,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目前我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在全省范围内可通过电子证照移动端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核验,并与北京、天津、辽宁、河北、湖南、新疆、福建、广西等八个省市区实现电子证照跨省互验。
根据交通部和省厅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证照查验模块与交通执法相关系统的嵌入对接,推进电子证照在交通执法中的应用,实现电子证照跨省查验,提高执法效率。同时,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将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与省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关键数据对接,实现重点营运车辆运输全过程闭环监管,通过电子证照系统移动端可完成危货运单的申请、生成及查验。
积极探索普通货物运输电子运单、交通信用评价等与电子证照的应用结合,完善电子证照系统行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应用价值,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运输数字化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效果
各县(区、市)要认真落实交通部、省厅及市局关于推进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各级责任,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和推进,确保实施效果。
(二)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服务质量
为加快工作推进,市交通局会同审批局将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要求对各县(区、市)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为此,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辖区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申领和使用电子证照,加强对各县(区、市)行政审批局和交通运输局在业务办理、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提升电子证照申领量,确保实施效果和服务质量。
五、联系方式
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岳建高 0354-3205870
电子邮箱:ygjxzspk@163.com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驾培教育部:杜颖 0354-2083666电子邮箱:jzsygjjpk@163.com
附件4
2023年实现晋中市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
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工作方案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480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体恒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3〕14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道路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市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进一步降低货运驾驶员负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深化道路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减轻从业人员经营负担、便利从业就业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统筹部署安排,加快推进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改革,以山西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和山西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将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纳入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简化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优化从业资格证政务服务,强化日常诚信考核管理,规范从业经营行为,便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
二、目标任务
推进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取消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驾驶员,凭取得的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向承担从业资格证核发职能的市县审批服务局或交通运输局直接申领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三、进度安排
2023年6月10日前,按照山西省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工作安排部署,升级山西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和山西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将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学习内容纳入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内容,简化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优化从业资格证政务服务。
2023年6月底前,各县(区、市)行政审批局和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相关改革工作部署,做好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申领发放工作,对于符合申领要求的驾驶员要及时发放。
2023年11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行政审批局将组织对全市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体系,切实便利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申领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
认真落实交通部、省市各级推进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改革,推动我市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工作要求,同时,明确各部门责任,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实施效果。
(二)有效平稳推进,确保实施效果
2023年6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直接申领普通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持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向其户籍所在县(区、市)行政审批局(职能未划转的到交通运输局)或者市级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并填写《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表》后领取。发证机关应当建立其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并推进档案电子化。市行政审批局和各县(区、市)行政审批局和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业务办理、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落实,确保实施效果和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改革制度,机动车驾驶员直接申领普通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流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窗口人员“帮办”“代办”方式,在驾驶员申领从业资格证业务同时协助申领电子证照,快速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并为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提供便利。
五、联系方式
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岳建高 0354-3205870
电子邮箱:ygjxzspk@163.com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驾培教育部:杜颖 0354-2083666电子邮箱:jzsygjjpk@163.com
附件5
2023年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货车司机的从业获得感和职业归属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晋交运管发〔2022〕3号),聚焦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等实际需求,持续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推广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推选宣传“最美货车司机”,着力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优化货车司机从业环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各县(区、市)积极推荐宣传服务优质、经济实惠、安全便捷的品牌服务“司机之家”,提升停车、休息、餐饮、洗浴、洗衣等服务质量。市局将各县(区、市)申报对象向省厅推荐上报。
三、进度安排
2023年6月10日前,配合省级部门组织启动品牌服务“司机之家”推选宣传活动,并组织已通过验收的“司机之家”动态更新完善“司机之家”小程序服务信息。
2023年6月底前,相关县(区、市)级交通运输局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加强对“最美货车司机”的宣传推广。
2023年9月中旬前,配合省级部门对推荐对象的品牌服务“司机之家”进行现场验收,省级部门确定向部级推荐的品牌服务“司机之家”。各司机之家建设单位要充分学习借鉴品牌服务“司机之家”经验做法,持续提升本单位“司机之家”服务品质。
2023年11中旬前,配合省厅对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宣传各县(区、市)典型经验做法,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营造关心关爱货车司机良好氛围,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四、联系方式
市局工会:武芮娴 0354-3366565
电子邮箱:jgdw6565@163.com
货运维修部:李坤凤 0354-3366237
电子邮箱:jzygjhyk@163.com
抄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