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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水上典型事故案例 “双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交运输函〔2023〕10号

榆社、太谷、祁县、寿阳、昔阳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督促水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船员安全知识和实操能力,有效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开展“双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11月

二、活动形式

(一)典型事故案例进水运企业

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广泛收集类型高发、后果严重等具有代表性、警示教育性的典型案例,从“企、人、船、技”等多角度对案例进行剖析,结合开航前安全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企业”活动,做到对辖区内水运企业全覆盖。

(二)开展“双进”主题宣教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阶段性时间节点,提前研判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及时组织宣传活动,说清讲透风险防范化解要求,牢牢守住水上交通安全底线,按省厅通知文件中“开展‘双进’主体宣教活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宣传,对国内外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案例、行刑衔接案例等要重点宣贯,营造安全治理高压氛围,提升警示、震慑作用。各县(区)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双进”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双进”活动评估报告,并填写数据表(见省厅通知附件),于6月15日前报送市局ysk6519@163.com。

(二)市综合执法队督促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强对水运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执法检查和打击力度。

(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督促检查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资料汇总收集,同时按省厅要求时限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拟写评估报告、填写附表。

(四)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围绕近期的水运企业年度核查、水运企业开航前检查、“互联网+监管”检查情况录入、船员实操能力专项检查等工作,科学谋划,合理安排,确保每项工作在时限要求内落实到位。

附件:省厅《关于开展2023年典型事故案例进水运企业进船员培训机构活动的通知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341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