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中市农村公路桥梁 养护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交公路发〔2025〕10号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妥善的组织开展各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减小灾害对我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造成的影响,保障全市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修订后的《晋中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应急预案》印发各你们,接文后,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1日
晋中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全市公路桥梁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农村桥梁较大事故造成的风险,保障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县公路、乡公路、村公路和专用线路等突发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适用于全市农村公路防抗灾害应急行动;各县交通运输局应制定各自应急预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农村公路为在山西省公路基础数据库已注册的县公路、乡公路、村公路和专用公路。
(四)工作原则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实行领导负责制,遵循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市、县、乡三级负责制,建立快速灵活、统一协调的快速应急反应机制。
1.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养公路网的防抗灾害工作。在落实专业养护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参与防灾抗灾。
2.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协同配合原则
市、县(区)各级公路桥梁管理机构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内部的养护、路政、收费等部门应形成联动机制。同时各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的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桥梁是公路的枢纽,桥通则路畅。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践“三个服务”为宗旨,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做好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及应急保障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的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应急抢险办公室、防治抢险巡查组、设备供应组、技术指导组。各部门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领导组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队长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工程质监部、技术服务部、农
村公路部负责人
晋中市交通运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职 责:指导和协调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部署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桥梁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求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根据事故类型及损害程度,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二)应急抢险办公室
主 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安全监督科、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部全体人员
职 责: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领导组正副组长及成员的联络,及时传达领导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厅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抢险工程组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公路管理科、服务中心农村公路部全体人员及相关涉路企业。
职 责:负责对公路桥梁突发险情进行抢险,认真做好抢险准备。力争做到随时待命,随时出发,及时把险情排除,保障公路畅通。
(四)抢险巡查组
组 长: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全体人员
职 责:积极响应全省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活动,严禁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及时巡查,发现隐患、拥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领导组,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
(五)设备供应组
组 长:服务中心综合事务部负责人
成 员:中心后勤管理及车队全体人员
职 责:为应急抢险提供车辆保障,所有确定为应急的车辆不得在汛期和冰雪灾害天气期间安排长途运输,经常保持车况良好,确保随时出车;所有成员随时听从组长指挥调动。
(六)技术指导组
组 长:服务中心工程质监部、技术服务部负责人
成 员:服务中心工程质监部、技术服务部全体人员
职 责:主要负责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迅速抢修施工技术指导与质量管理,确保抢修施工顺利进行。
各县(区、市)成立抢险应急分队,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如遇险情,及时上报市应急抢险领导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汇总、报送重大灾害性天气气象资料,防止衍生、次生灾害的发生,为应急抢险领导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二)工程信息
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对通行运行情况上报管理部门和应急抢险领导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情况、防护方案,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除险情况等信息,以利于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三)灾害信息
农村公路桥梁灾害信息主要包括:路线名称、桥位中心桩号、桥梁结构、桥梁跨径、桥长、桥梁名称、灾害发生的时间、受灾范围、人口、财产损失等。灾害发生后,各应急抢险领导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防灾指挥机构,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随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各级应急抢险领导组必须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按照工作原则,公路路况信息的监测和报告由县、(区、市)公路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运输局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公路桥梁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县交通运输局的(区、市)信息报告后,应对其进行快速核实,并进行分析,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将重大情况报告省交通运输厅及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防灾减灾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灾抗灾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的防灾组织指挥机构,认真落实责任人、抗灾队伍和农村公路桥梁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抗灾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
(三)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农村公路桥梁的修复,对存在病险的桥梁应除险加固,对安保设施加强管理维护。
(四)通信与信息准备
各级应急抢险领导组要建立防抗灾害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各级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信息畅通。
(五)人员准备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应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六)物资准备
根据天气预报,县交通运输局和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储备工作,冬季应储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应进行物资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
(七)生活与医疗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有医看。
(八)防灾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机构、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核查制度,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五、落实资金,加强养护
(一)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充足的资金用来抢修桥梁,保障车辆通行。
(二)要加强对现有桥梁的日常养护和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对危桥险涵设专人严看死守,做好每天的检测记录,对桥梁附属设施、涵洞盖板等小型构部件要提前预制储备,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尽可能把阻断农村公路的桥梁抢修的时间降低到最短,抢修期间要派路政人员24小时疏导交通。对于大中桥要针对每个桥梁的情况完善便道抢修应急预案,以及路线绕行方案,尤其是目前未能及时改造、加固的危桥险桥,一旦出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便道抢修,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
(三)对现有桥梁进行排查,对排查为四、五类的桥梁,要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及限速限载标志,标志设置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做到醒目、标准、齐全。
(四)积极贯彻抢险先抢通的原则。一旦出现桥塌路断重大险情,由所属应急抢险分队实施抢险,并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农村公路桥梁应急抢险办公室和政府。
六、明确责任,加强巡查
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作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辖区内农村公路桥梁做到心中有数,将每一座桥梁的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每月自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安全检查网络体系,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要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危桥险涵亲自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在案。
七、完善制度,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制度,明确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承担起桥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切实纠正“养路不养桥”的倾向。加强桥梁检查和检验力度,必须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桥梁实行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定期填报桥梁检查记录表。
各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汇报所辖路段出现隐患的情况。路政人员严格巡查制度,并要做好记录,发现造成交通中断和其它严重情况,除采取紧急抢修措施外,应尽力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八、善后处置,责任追究
发生灾害地区的应急抢险领导组应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调配救灾物资、安置人员、农村公路、桥梁、安保设施等的恢复重建。对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晋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与解释。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