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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货运源头主体责任 加强源头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强化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超限超载主体责任,持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晋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对市城区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开展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截止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八家货运源头企业,责令整改三家企业,查处一辆超载车辆,并将该车辆移交交警部门予以处罚。

下一步将紧盯夜间、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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